01 最高检: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共十二条,针对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实体法律适用、诉讼程序、政策把握和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做了规定。
02 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相应设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防控好各种风险。
03中基协: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备案运行情况简报(2018年)》(下称《简报》)显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总体保持稳步增长。自2014年12月备案制开始实行至2018年底,累计共有126家机构备案确认1792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备案规模达25643.01亿元。
04 佛山正式印发《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该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的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不得销售、转让,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2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自持期限。
通知还规定,已竣工且通过验收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可向佛山市住建局申请认定为企业自持商品房。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原则上以栋为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允许整体抵押。企业自持商品房屋,自持期间不得单独分割、抵押。该通知1月25日正式施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
企业自持商品房屋是指在2017年5月起,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竞投自持比例确定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期限内只租不售的企业自持商品房屋。
05 截至2019年1月30日,全国31个省份2018年GDP增速已全部公布。经济总量方面,广东、江苏双双晋升为“9万亿俱乐部”成员,天津被广西赶超;经济增速方面,18个省份(西藏、贵州、云南、江西、福建、陕西、安徽、四川、湖北、湖南、河南、青海、浙江、宁夏、广东、广西、江苏、山西)GDP增速超过全国增速,西藏以10%的增速居首。河北、上海、北京增速则与全国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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