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在不动产转让环节同时涉及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属于财产税;增值税以“成交价”为计税依据,适用固定税率,属于流转税。
现行的转让不动产增值税是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从营业税演变而来。在营业税时代,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
下面详细介绍非房地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01
划重点:按三个维度划分,分持有年限、分地区、分住房类型
税额计算方法,奉上简表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划重点:按两个维度划分,分获取时间,分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
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获取的不动产可以自行选择按简易计税或一般计税方法。(两选一)销售2016年5月1日后获取的不动产只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唯一)
获取方式:
外购获得的:可扣减购置原价
自建获得的:不能扣除自建成本
税额计算方法,奉上简表
03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划重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获取方式影响了是否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
税额计算方法,奉上简表
04
Q&A
Q: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有啥区别?
A:(1)适用范围不同。具体适用条件见上方各附表。
(2)税率不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一般计税税率为10%。
根据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根据财税〔2018〕3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是否可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出的金额为应纳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出的金额为应纳销项税额,可根据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3、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计算方法将会另起专题呈现,敬请留意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知识驿站旨在提供一个知识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大家可以对我们推送的内容,发表读后感想或者意见,说说你看法、建议以及吐槽等,同时我们也会摘取有意思的内容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