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追债的正确姿势01

2019/2/25

001


@倩倩

大红君,骗我色又欠我钱的那渣男,听说有一套房供着一家老少(当初我就是图他这套房子),但学法的朋友说我不能把房子拿过来?求助

通过提供一定年限租金的方式保证那渣男基本生活的情形下可执行他名下的唯一住房。

租金可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及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到八年租金。一般法院都会支持。

我们的口号是:吃饭、睡觉、打渣男。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4条。





002


@宁采臣

红红,我的前女友,图我的房子,设计了个局,现在我身无分文,好在还能有套房子遮风挡雨,但昨天前女友发微信说要带法院的人去查我的房子,怎么办,在线等。

      

请问你的前女友是叫倩倩吗?


如果这房子是你和你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是不能卖或者抵债。


但改革开放40年后,农民翻身买豪宅,这时就出现了“超过生活所必需的情况”,这个“超过”的衡量标准一般由各地法院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原则上可参考:


第一,面积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房面积的150%(三人以上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50㎡),比如你的房子是套三层高的豪华别墅,面积500㎡(>50*150%=75㎡),还自带游泳池,那就超过了维持最低生活标准必须的住房面积。


第二,市场价值过高。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房面积且单价达到当地住房均价的150%的,比如你在北京有套小型四合院?


国家不仅要维护人民的安康,还要保证法律的公正,虽然你状况惨淡,国家保护的是你的基本居住权,并非是你必须有房产,而是有房屋可居住。


下面请怀着正义感阅读,为什么你的唯一住房在下面情形底下还会被拍卖和抵债:


第一种,对你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子的,你能啃老,房子往往会直接上平台执行了。所以平时要孝敬爸妈,流离颠沛的时候还能有个家。


第二种,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你前女友胜诉,文书生效后),你为了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不好意思,法律不保护你。


第三种,你可以看回001


第四种,抵押权人有权申请执行拍卖抵押人名下的唯一的住房。所以爱时缠缠绵绵,多送花,勿送房/抵房。


回答了这么多,大红菌想问一句:真相是什么?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4条。

  《江苏高院:关于执行“唯一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

    



003


@糟糠

老公在外包小三,这事我是知道的,但为了娃,我忍了,但是他昨天说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要被法院查封了,让我回娘家!!女也不爽,士贰其行,还妄想侵犯我的权益,忍无可忍……

一般来说,你老公在外面欠债(非夫妻共同债务),追债的人请求法院变卖你们房产的时候,因为房屋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屋具有不可分割性,法院一般会整体处分后,对作为非债务人的你的份额予以保留,也就是属于你的那份,会用拍卖款予以补偿。



最后谢谢您,让大红菌找到了真相,满足了一颗追求真理的心。



知识驿站旨在提供一个知识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公众号“高成资产”,对我们推送的内容,发表读后感想或者意见,说说你看法、建议以及吐槽等,同时我们也会摘取有意思的内容进行回复。


下一条新闻:税务快讯(2019-2-21)